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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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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鼓勵企業發揮社會責任,鼓勵所屬員工投入志願服務行動。
為鼓勵企業發揮社會責任,鼓勵所屬員工投入志願服務行動、本縣110年度志願服務績優志工獎勵、
特設企業志工團體獎,請轉知所屬會員(廠商)踴躍申請,並於本(110)年7月30日(星期五)前函送
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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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苗栗縣政府
    下載 Pdf 檔(110-069-為鼓勵企業發揮社會責任,鼓勵所屬員工投入志願服務行動。.PDF)
最後異動時間:2021-06-26 14: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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