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「營業場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」
2020-05-12
109年4月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1次會議指示「為加強對公共場所之感染控制,降低傳播風險,請地方政府配合:...
對於不易落實社交距離之賣場,餐廳、夜市等場所,請持續透過加強宣導及輔導改善方式,提高業者配合度」,而其中對於
飲食業(餐廳)、娛樂型場所(健身房、Pub)等查核輔導原則,主要係確保環境通風,業者應提供充足之清潔用品,
並請各廠家加強環境衛生維護及消毒。
相關網址:https://www.epa.gov.tw/2019-ncov/ADBEABF3F11DA3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