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政令宣導
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社群分享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「營業場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」
109年4月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21次會議指示「為加強對公共場所之感染控制,降低傳播風險,請地方政府配合:...
對於不易落實社交距離之賣場,餐廳、夜市等場所,請持續透過加強宣導及輔導改善方式,提高業者配合度」,而其中對於
飲食業(餐廳)、娛樂型場所(健身房、Pub)等查核輔導原則,主要係確保環境通風,業者應提供充足之清潔用品,
並請各廠家加強環境衛生維護及消毒。

相關網址:https://www.epa.gov.tw/2019-ncov/ADBEABF3F11DA389

  • 標 題 檔案下載
  • 苗栗縣政府函
    下載 Pdf 檔(109-040-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「營業場所自主環境消毒參考指引」.PDF)
最後異動時間:2020-05-12 15:32:00
TOP